震有科技昨晚发布关于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关于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震有科技表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等相关议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中介机构等一直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相关中介机构认真研究,公司决定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显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荐人,德邦证券授权徐海平和杨启航作为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震有科技2023年9月23日发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53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吴闽华,将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票价格为8.1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的股数为实际募集资金金额除以实际认购价格,预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1,482,843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吴闽华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锁定期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吴闽华持有公司31.51%的表决权。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发行21,482,843股,则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15,092,843股,吴闽华将持有公司38.35%的表决权,仍为第一大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吴闽华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震有科技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价格为16.25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4841.00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赵亮、马峥。
上市第3个交易日,即2020年7月24日,震有科技盘中最高价报61.50元,为该公司上市以来最高价。2022年4月27日,震有科技盘中创下上市以来最低价7.70元。
震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7.87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13亿元。震有科技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多1.68亿元。震有科技2020年7月17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计划募集资金5.45亿元,分别用于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震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为7365.70万元,其中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5194.94万元。
震有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震有科技实现营业收入5.32亿元,同比增长14.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亿元,上年同期为-1.0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8亿元,上年同期为-1.14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04.10万元,上年同期为-2.30亿元。
震有科技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经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50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亏14,033.44万元左右,同比减亏65.17%。2023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00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亏14,762.68万元左右,同比减亏6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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